在福島核事故5周年之際,日本記者的反思和報道仍在繼續,而經歷了“東方之星”沉船事故、天津爆炸等重大突發事件的中國記者也在反思:如何判斷新聞的重要性?如何在突發新聞發生時做好及時報道和深度報道?深度君經授權節選資深媒體人分析,大家還可參考《媒體聚焦天津爆炸案,接力逼近真相》和《福島核事故5年祭:日本記者如何煉就優質調查報道》(點擊標題即可查看)。
如何判斷“重大新聞”?
曾經有人講過:衡量一個時政報道的重要性,是看它對政策的影響大小;衡量一個財經報道的重要性,是看它對資本影響的大小。但我認為,對重大事件處理的核心,也是對人的命運的關注。

EPA/FAROOQ KHAN
這個標準分為三個層次:
1.影響了多少人。影響10萬人事件和影響10個人的事件,量級肯定是不一樣的。按照中國安全生產事故分級標準,9個人是一個坎兒,29個人是一個坎兒——如果一起礦難死亡了30人,就屬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了。
2.影響了什麼人。生命無高低貴賤之分,但是一個事件影響了7個普通人和影響了“那7個人”,重要性肯定不一樣。從媒體的角度說,新華社的《動態清樣》發行量寥寥無幾,但影響力巨大,就是這個道理。
3.影響到什麼程度。拿SARS和埃博拉病毒相比,前者死亡率是10%,而後者死亡率幾乎是100%,如果它們開始流行,你當然知道哪個影響更大。
所以,總的來講,判斷一個新聞重要的核心就是四個字——以人為本。
“突發”是什麼?
最簡單的解釋:不可預測。如果地震可以預測,那麼汶川不至於死亡6萬多人;如果空難可以預測,那麼沒人會登上MH370航班。如果用打仗來形容,突發事件是一場媒體人的遭遇戰。
但這並不代表着,我們要放棄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道準備。鳳凰網CEO劉爽有一句名言:要把遭遇戰打成陣地戰。也就是說,要把無準備之戰打成有準備的戰爭。在重大突發的處理過程中,有很多規律可以探討、總結。
深入報道的標準有哪些?
我在搜狐工作時,發動新聞中心六十多名編輯記者,對2000年—2013年所有重大突發事件進行總結,其分為九類四級。其中九類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海嘯、泥石流)、安全生產事故(如礦難、空難、海難)、食品藥品安全、群體性事件、環境污染事件(霧霾)等。而四級分別為三級、二級、一級、特級,每一級的應對方式不同。這在《超越門戶》一書中已經有詳細論述,不再啰嗦。
下面一張簡圖,是站在更深維度上的思考:究竟哪類突發事件應該投入更多精力、更大規模進行報道?
圖的縱軸是死亡人數,這是個絕對值,判斷相對簡單;而橫軸是事件類型:一般而言,人禍的關注度要大於天災;公共領域發生的事故(如空難)的關注度,要大於專業領域(如礦難)。此外,一個事件背後的延展性,也應該納入考量範圍:這也就是為什麼雖然死亡人數的量級相同(都是上百人),而天津港大爆炸的關注度遠遠大於長江沉船。
從上述幾個維度判斷,2015年排行前三位的重大突發事件應為:
1.霧霾。由央視前名記柴靜製作,直指北京最痛點的紀錄片《穹頂之下》,在朋友圈空前刷屏。因為貼近性和名人效應,連我家的保姆都在談論此事。
2.爆炸。天津港濱海大爆炸,引出了一個新話題——危險品工廠與居民區的關係。在中國生活的你,身邊的“定時炸彈”還有多少?
3.暴恐。導致上百人死亡的巴黎暴恐事件是標誌性的,它牽連出國際恐怖組織ISIS,甚至將一年前的MH17失事重新定義為恐怖襲擊。也正因為中國新疆暴恐事件多發,所以這一類事件的關注極高。

法國報紙對於巴黎恐襲的首發報道
分級、分類其實很簡單,因為這叫事後諸葛亮。難的是在事件發生後極短的時間內——此時甚至傷亡數字不明朗的前提下,作出判斷。這真的是一場戰鬥,如果判斷失誤,比如把一個不重要的新聞做大了,甚至使用推送手段強姦用戶的眼球,那麼你的App就會面臨被卸載的危險。所以說,在衡量一個新聞人素養和能力的時候,對選題的判斷是第一要義。特別是網站、App的值班編輯,要求以秒為單位的反應以及正確的判斷、分析。
災難報道的步驟+深度報道的角度
當給出一個合理的判斷之後,重大災難報道的一般步驟為:
1.死亡人數:這是核心信息,自始至終。
2.現場細節:點擊率極高的報道。
3.救援狀況:涉及到生命的挽回,很有懸念,可以使用直播手段。
4.事故原因:天災還是人禍?個案還是共性?
5.追問責任:誰應該對死者負責?處分乃至量刑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用一句話形容:還是以人為本。這個人不是官員,而是死者——也包括死者家屬。但很多媒體的稿子是拍馬屁的——比如報道領導很重視、“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云云。在面對生命逝去的那一刻,能發出這樣的東西,也是跪了。
而在每個事件中,都有一些特殊的“點”需要拎出來。拿天津港爆炸舉個例子,其背後有幾個角度和問題值得深揪:
第一,危險品為什麼會距離居民樓不足1公里的距離?
第二,瑞海國際的背後究竟是誰?
第三,究竟誰指令消防員進入危險的爆炸現場?
第四,此次爆炸的次生災害——比如空氣污染,究竟有多嚴重?
第五,天津市政府及企業應如何面對媒體?

財新傳媒的調查:《詳解“8.12”天津爆炸案涉事企業“瑞海國際”》
另外,反思和總結永遠比煽情更重要,監督公權力是媒體的責任。
澎湃新聞可謂一家優秀媒體,但在處理長江沉船事件中,發表了一篇文章《感謝你無數次游過那麼悲傷的水域》而被公眾詬病。但在天津爆炸事件中,也有媒體報道了那些逆火而上的消防員——這卻被認為是不錯的報道之一。逆水逆火,效果不同。為什麼?因為前者是職務行為,是事後的搜索,潛水員面臨的危險不大;後者雖然也是職務行為,但消防戰士用性命去搜索,後來有數十名消防員在此次爆炸中犧牲。兩者相較,高下立現。

《南方周末》披露了消防員當時未被告知不能用水滅火的細節
2009年,當我在《中國新聞周刊》任職時,已經在布局全媒體採訪模式。當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不僅僅限於雜誌的深度報道,還包括微博快訊、網站消息、雜誌深度,重要的事件要有視頻。到了搜狐網完成媒體融合之後,我建立了全媒體採訪部,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步驟如下:
1.迅速派出記者前往現場。
2.後方直播間同步啟動。在記者未能發出獨家報道前,使用新華社、人民網等合作媒體消息作為信息源。
3.記者抵達現場或拿到素材之後,與後方直播統籌主編、直播圖文編輯進行溝通,發回現場文字、圖片、短視頻,特別是音頻——因其不受帶寬限制且現場感極強,在全媒體直播里很受網友歡迎。
4.在直播進行中,收集優質素材,形成消息稿。
5.尋找最有價值的新聞點進行縱深,形成深度報道。
6.找到核心當事人,請其到搜狐直播間進行訪談,同步欄目《新聞當事人》。
7.收集優質視頻素材,製作新聞視頻專題片。
8.以上內容爭取在搜狐新聞客戶端、手機搜狐網、搜狐網、搜狐微門戶同步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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