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報道政治和經濟領域腐敗的優秀調查記者,王和岩有哪些調查要招?此次她總結了八條,與諸君分享。想了解她在港大的講座詳情和其代表作,請點擊《王和岩:於無聲處聽驚雷》。
一:找知情人,必須去現場
在法國交流時,一位法國警務記者曾經說過,“案發現場100米範圍內必有知情人”。距離案發現場越近的人,越有可能了解情況、了解當事人。因此為了獲取信息,一定要去案發現場。去了也許一無所獲,但不去就連獲得信息的機會也失去了。
採訪了解現場情況的人時,要注意盡量還原現場,比如樓房構造、物品擺放位置等。儘可能詳細地提問,拉長聊天時間以免問題有遺漏。採訪結束時留下電話,如果有補充問題,可以電話聯繫。
“見面三分情”,和採訪對象交流,能見面就不要打電話。因為電話沒有面對面的信任感,採訪對象不知道電話那頭除你之外是否還有其他人。而見面是更容易產生信任感的一種方式。
二: 面對採訪對象應表露身份
與採訪對象溝通時,我通常不會隱瞞記者身份。這樣做,一是符合職業倫理,以正當、誠實的方式獲取信息;二是在採訪中,坦誠往往更容易獲得信任。
新聞單位對於是否表露身份沒有硬性規定。但一般情況下財新不提倡暗訪。有時會隱瞞身份,但不是面對採訪對象,通常是在尋找線索時。
表露身份後,被採訪對象拒絕的危險會加大。這時需要做進一步努力,打動對方。失敗的可能性很大,但要了解這個職業的本性,懂得被拒絕是一種常態。
三:不得已隱瞞記者身份,要權衡輕重
曾經我也有過新聞倫理方面的困惑,當時在某個職業研討會上,一個新聞學院教授對此的回答是,必須權衡所要達到的目的與手段之間孰輕孰重。而在我們財新,隱瞞記者身份需要三個先決條件同時滿足:1、只有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時候;2、如果不隱瞞身份就無法實現採訪突破;3、記者的安全不受到威脅,包括人身安全和法律安全。當然,還需要事先徵得編輯部的同意。
隱瞞身份時,記者需要問自己,是否到非如此不能突破的時候?會不會對採訪對象造成傷害?兩害相權取其輕。
最重要的,還是以誠懇方式對待採訪對象,投機取巧只會造成不信任感。讓對方感受到誠意,才是調查得以繼續進行的關鍵。
四:確定見面地點時,儘可能為採訪對象着想
採訪地點的選擇,首先會徵求採訪對象的意見,先看他的方便。如果採訪對象顧慮安全問題,可以約他到自己這裡或者中間的地方,比如酒店、茶館等。
如果採訪對象願意且方便,則去他工作或生活的地方對記者更好。一方面,記者可以更多觀察到採訪對象的周圍環境,對他深入了解;另一方面,在熟悉的環境中訪問,也會給對方以安全感,是尊敬對方的表現。
五:建立信任再採訪
如果知情人不願透露信息,首先要與對方保持友好態度,同時儘可能延長見面時間,以利於做更多的努力。聊天時,可以先談其他對方感興趣的話題,比如家庭等,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降低對方的防範心理。建立信任感後,再回到原題。重要的是讓對方感受到你的誠懇,且感到你值得信任。
六:拒絕錢財,但接受好意
不收錢財是我的職業原則。送錢財的採訪對象,一般是有求於記者,這時應拒絕,告訴他們報道是記者的本職工作,不收錢財是新聞單位的規定。採訪對象不會因你的拒絕而感到顏面受損,只會更加尊敬你和你的職業。
即使與採訪對象成為朋友,錢財和禮物必須拒絕,土特產等代表心意的小禮物可以不推辭。如果遇到飯點,採訪對象誠心留你在家吃一頓便飯,出於禮貌,最好還是留下。
七:調查記者也可以沒有酒桌文化
記者不喝酒也可以跟採訪對象順利溝通。我就是工作時不喝酒的人,吃飯和喝酒的場合,我經歷的也不多。其實只要你做的事情堂堂正正,就會贏得採訪對象的信任和尊敬。
八:努力比資源重要
一些年輕的調查記者喜歡強調資源的重要性。但其實更重要的是一點一點做,哪怕一無所知也能有所收穫。因為沒有一個線人是可以覆蓋所有領域,每一個選題都可能面臨尋找線人的問題,所以,努力永遠是第一位的。
對於新入行的記者來說,最重要的是對這份工作的熱愛和執着,即使一開始缺乏資源,也能通過不斷努力打開突破口。
王和岩,財新傳媒主筆、首席調查記者,曾任《財經》雜誌記者。長期專於反腐、司法、時政領域調查報道。代表作品:谷俊山系列報道、《審判陳良宇》、《武長順起底》、內蒙古司法鑒定窩案系列、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王亞麗案系列,商務部腐敗案系列等。天津爆炸事件,王和岩被稱為記者會上“總能搶到提問機會的女記者”。2013年獲搜狐年度風雲記者稱號,2014年被評為網易華語傳媒年度記者,2015年成為騰訊年度記者。
編輯/王一葦,周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