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南都深度報道“700元買行蹤”如何做到首日全網總閱讀量破億?(來源:微信“京原路8號”:zgjzzzs)
2016年12月12日,《南方都市報》推出互聯網黑灰產業鏈調查,記者通過一個月暗訪發現,只用700元就能買到涉及同事的11項行蹤信息。這一黑灰產業鏈條環環相扣的內幕被曝出後,引起不小轟動。報道上線6小時,就有297家媒體紛紛轉載,首日全網總閱讀量破億。《中國記者》特約請作者回顧本次報道的由來、傳播過程和社會效果。
從“700元買行蹤”調查看新媒體時代深度報道如何“逆勢而上”
虞偉
稿件發表當晚,公安部回應,將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專項行動延長至2017年12月底。2016年12月17日,國家網信辦表態,將協調各部門持續打擊整治侵害個人信息黑色產業鏈。同日,公安部再度回應高度重視此案,已抓獲三名嫌疑人。
選題由來:關注公共利益
2016年8月21日,被詐騙電話騙走9900元學費後,山東臨沂准大學生徐玉玉突然昏厥身亡,這引發全民對個人信息泄露問題的熱議。
當時,《南方都市報》就這一事件做了連續報道,但僅僅停留在事件本身以及對打擊電信詐騙的呼籲,而未觸及更深層面的東西,也就無從推動相關領域的治理工作。這種無力感對傳統媒體來說是常見的,也是挑戰所在。
徐玉玉事件後,個人信息安全一直是記者關注的問題。根據《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從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網民因為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經濟損失人均133元,總計經濟損失915億。[1]儘管相關部門和網絡平台投入了大量精力打擊和整治互聯網黑灰產業鏈,但網上泄露和販賣個人信息的現象依舊泛濫,並以更隱蔽的方式存在着。
“調查性報道的題材,基本上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事件,事件背後是公共利益。”[2]無疑,個人信息安全是一個關乎公共利益的話題,值得關注。基於徐玉玉報道傳播無力的經驗,在這次報道策劃中,南都記者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如何一改就事論事的報道策略,用講故事的方式,以及新的傳播模式引起更多人關注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從而達到由下而上呼籲啟動社會治理的效果。
經討論,我們把報道重點轉向了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實際上,公眾熟知的電信詐騙處於這條產業鏈的末端,是真正造成危害的表現,而在它的上游存在着非常多灰色的、法律無法規範的行為。正是這些行為,為最後的信息泄露提供了服務和溫床。其中,有人負責通過各種手段盜取公民個人信息;有人則在網上數據交易平台上,大肆出售信息。那麼,個人信息是以什麼手段被盜取利用的?又是如何被交易販賣的?這是此次報道試圖解決的兩個問題。
操作:避免暗訪風險
為揭露個人信息泄露的黑幕,首先需要證實有這個事實存在,否則選題難以進行下去。幾經權衡,採取了暗訪的方式。
從暗訪的概念看,這是相對於顯性採訪而言,又稱隱性採訪、秘密採訪、私訪等。作為一個定義至今未明的概念,業界一般認為,“暗訪是記者為完成某項新聞採訪任務,不標明記者身份,或隱藏自己的意圖而進行的一種採訪手段。”[3]
毫無疑問,在查證個人信息泄露的過程中,記者操作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是存在的。根據2016年11月通過的《網絡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實施),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為此,記者花了很大心思規避暗訪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問題。在調查前,我們跟法律專家、公安部門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論證。同時在南都內部,有公安出身的采編人員,對這篇稿件也提出了很多專業性意見。
為了理清個人信息泄露的源頭問題,我們先從上游着手,購買不同用途的灰色產業鏈軟件,隨後試用或模擬使用,逐步揭開其技術特性和非法性所在。這其中的法律風險在於,從不法分子手中買來的軟件,不能用於攻擊真實的網站。如果在撞庫過程中抓取的是真實的網站數據,那麼也是違法的。
此前,我們曾經考慮自己建立一個網站,後來了解到撞庫軟件只能針對特定網站進行,而新建的網站不可能存在相應的撞庫軟件,遂作罷。後來,採取讓出售軟件者進行展示的方法證實,以規避記者親自撞庫的風險。
針對個人信息如何被交易販賣的問題,我們則以同事之間經過授權,互相向服務商購買的方式來進行。同時,彼此約定好信息購買僅僅用於稿件采寫,不用於公開傳播或其它用途,以避免構成侵害他人信息安全的威脅。
通過暗訪處於中游的信息交易服務商,我們低價買到了同事的實時定位信息、開房信息及其他身份數據信息,證實個人信息被用作交易的事實存在。
傳播:全媒體、多渠道分發
通過歷時一個月親測和暗訪,我們逐步梳理了這條巨大的互聯網黑灰產業鏈背後,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在運作,不同環節如何分工合作等。
2016年12月12日,《南方都市報》以5個整版刊發了這組調查報道,然後通過多個新媒體渠道分發,形成滾動傳播的聲勢。一篇《恐怖!南都記者700元就買到同事行蹤,包括乘機、開房、上網吧等11項記錄》全文5300多字,主要講述南都暗訪黑灰產業鏈服務商,揭露個人信息是如何被交易和販賣;一篇《誰在泄露我們的信息?南都敦促打擊網絡黑產》將近6300字,記者實測網絡黑灰產業鏈非法軟件,曝光其特性,向多地警方、平台、相關部門舉報後,無一處理。
從某種意義上說,公眾對技術本身實際上不太關心,所以還是要講故事。根據新聞學研究,將新聞的接近性分為地理接近性與心理接近性。“網絡傳播的特點使網民之間的地理接近性被弱化,心理接近性被不斷強調與利用。心理接近性將遠隔千山萬水的網友聚合在某一網絡平台,對新聞事件進行討論和二次傳播,這些情況都會不斷擴張新聞的擴散空間。”[4]
喻國明稱,今天基於互聯網的傳播其實是一種全通道的傳播。“這種全通道的傳播,是大眾傳播與人際傳播相結合的一種社會傳播,它在既往的大眾傳播的成份中更多地融入了人際傳播的成份、品性與機制。”[5]
基於互聯網的這種傳播特徵,我們選擇身邊人敘述的方式,突出“買同事個人信息”,以此縮短與受眾之間的心理距離。從這點分析,這組報道是第一篇稿帶出第二篇,先講故事,再科普技術。
事實證明,這種報道策略取得了成功。媒體轉載不說,朋友圈也出現刷屏。當天,新浪微博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南都話題#花700元就買到同事行蹤#引爆全網,成為熱搜之一。最高峰時,這一話題10分鐘內增長了100萬閱讀量。
正如2016年12月15日央視《新聞1+1》主持人董倩在節目《個人信息泄露到底怎麼防》里所說,“看完這樣一條新聞,幾乎所有人都感覺到背上發涼。因為這就意味着每一個人的核心隱私,都是可以被人一覽無餘,毫無遮攔。”
根據南都旗下奧一網當天的數據統計,這篇互聯網黑灰產業鏈的調查報道傳播時長為6小時31分,傳播總量716篇,被289家媒體轉載,包括今日頭條、UC頭條、鳳凰新聞客戶端、網易新聞客戶端、一點資訊等多家客戶端。
在南都新聞客戶端上,南都原創欄目推出單條稿件《視頻演示 | 南都記者700元就買到同事的航班、開房、網吧等11項記錄》,當天閱讀量近200萬;南方都市報官方微信公號上閱讀量也迅速突破10萬+;南方都市報官方微博閱讀數據214萬;並讀客戶端單條稿閱讀近50萬次。
據不完全統計,報道當天全網總閱讀量破一億。
追蹤:與機構高效配合
2016年12月13日,南都刊發9個版追蹤報道,涉及封面、評論、重點和經濟等板塊。南都社論認為,個人隱私被“裸奔”、被販賣,拷問公民權利保障。南都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可供交易的信息還包括行車記錄、房產信息等。記者同時梳理近年來公開報道和法院判例,試圖解答誰出賣了公民信息,答案是內鬼和黑客。
這次調查報道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12月14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虛擬時代”呼喚信息安全升級》稱,面對不法分子花樣翻新的犯罪手段,需要形成多部門、多主體參與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採取防禦與出擊相結合的保障策略。12月15日,央視《新聞1+1》連線採訪了南都記者,該期節目呼籲,個人信息保護需有權威、獨立、專門執法機構,對個人信息從採集、使用、銷毀全流程進行監管。12月16日,新華社亦刊文表示,懲治個人信息泄露不能停留在口頭上,應儘早出台完善有關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在收穫極大關注的同時,報道也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針對南都報道,公安部12月12日晚回應稱,將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專項行動延長至2017年12月底。17日,公安部再度回應稱,現已查明此案由相關單位內部人士與社會人員相互勾結所為,3名涉案人員已抓捕歸案。
國家網信辦也以少有的專訪形式回應南都報道,個人信息大量泄露、被販賣的問題嚴重侵害個人利益,是網絡發展中必須解決的問題,“魔高一尺,道就要高一丈”,將統籌協調各部門開展打擊整治行動。
兩個中央部委的快速回應,是報道能夠持續發酵的重要原因。
反觀11月底,南都也曾推出6個整版《起底“治霾神器”》的調查報道,揭露多省生產廠商借“霾”設套,地方財政“甘願中招”,專家稱“就是個洒水的東西”,以此戳穿霧炮車的“治霾神話”。這篇報道同樣關乎公眾利益,在網上引起熱議。但由於未能獲得相關部委的回應,報道熱度很快沉寂。
回顧這次系列報道,我們認為,能順暢發稿,迅速生成話題,也離不開多部門、多渠道間的有效介入和分發。這是機構媒體所擁有的獨特優勢。
在南都內部,本次報道除了有賴於深度新聞部內部的緊密溝通,還有賴於北京新聞中心與各部委建立的良性互動,以及要聞編輯部、移動媒體部、評論部、經濟新聞中心等部門的積极參与,大家從不同領域、各自角度出發,挖深報道,讓其更便於傳播,目的都是一個,讓這組報道產生最大影響力。可以說,南都內部積極健康、業務至上的氛圍在這次報道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媒介公關:及時回應質疑
2016年12月17日,刺蝟公社自媒體公號將南都本次調查作為一周優秀深度報道向讀者推薦,稱“這是至少半年以來最好的一篇報道、真的調查報道。”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院長張志安認為,泛內容生產時代,精英媒介的價值在於“把握並披露重要性”。一般意義上的事實、內容,乃至不同領域的專業性內容,不斷興起的自媒體、機構媒體都將很大程度上替代傳統媒體。傳統媒體值得繼承的最大“遺產”,除了對事實真相的熱情、好奇和理想,是對重要性的把握:抓住公共利益的重要問題、挖掘和呈現事實真相,進而推動社會善治。張志安說,從這個角度看,南都關於“700元買隱私”的重磅報道恰恰發揮了公共服務的獨特價值。
收穫讚譽的同時,這篇報道儘管我們一開始就有所規避法律風險,但由於採用的還是暗訪手段,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些法律和新聞倫理上的爭議。2015年南都在江西卧底替考的報道中,因為一些特殊原因,沒有在第一時間回應,記者卧底參加替考是否違法犯罪的相關質疑。有些網友在不太了解實情的情況下加以猜測,從而導致了這篇報道帶來的爭議持續發酵……
在吸取卧底替考報道的經驗教訓後,我們認為,針對報道本身的公關必須同步進行才能有效回應第三方質疑。為此,我們在自媒體公眾號“媒記”“刺蝟公社”以及“南方都市報”官方微信公眾號,講述南都記者是如何規避其中的法律風險,比如,以同事授權的方式購買信息,與律師、公安部門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論證。同時,闡明南都的立場,購買他人隱私信息違法是行為,情節嚴重將構成犯罪,南都記者堅決予以制止。
總之,這組調查報道從策划到采寫規範,刊發以及後續傳播,每一個環節,我們都審慎把控,力求嚴謹。這是南都內部珍視的業務傳統。
在新媒體的衝擊下,紙媒身處困境,一度被視為紙媒對抗網媒的重要武器之一的深度報道也遭遇了危機,面臨改版或裁撤深度報道部門的尷尬。然而,南都一直選擇“逆流而上”,承諾“只要你能做出好的報道,就能享受高薪”。
無論是2003年的孫志剛報道,2015年的南都記者卧底高考替考組織報道,還是2016年上半年率先獨家披露的“裸條借貸”,下半年重磅推出的“起底治霾神器”調查,以及這次產生極大影響力的互聯網黑灰產業鏈報道,都表明《南方都市報》發現、記錄和追蹤歷史進程,踏實做原創內容生產的初心不變。
接下來,我們會繼續加強,更加重視深度報道,加大投入,生產高質量的傳媒內容,傳遞良善的、有用的、陶冶人心或豐富人生的信息,提供教育功能,傳播社會文化、監督權力和公共服務,以此推進社會的善治。
(作者是《南方都市報》編委)
【注釋】
[1]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2016年6月26日 [2]劉萬永.調查性報道[M]人民日報出版社,2015年版 [3]錢克鈞.暗訪的法律問題探討[J].新聞世界2014(2) [4]李煒.網絡新聞擴散研究初探[J].新聞愛好者.2012 (7) :29. [5]喻國明.關係賦權範式下的傳媒影響力再造[J].新聞與寫作,2016(6).
編輯/文璐(《中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