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來引發社會關注的山東聊城“辱母傷人案“以及對當事人於歡的司法程序近日又有最新進展,媒體的窮追不捨功不可沒,而不斷完善的司法公開制度也有助於公眾了解事實真相。今天就講講媒體如何善用公開的法庭判決信息來做深度報道。先看各家媒體對“辱母傷人案”的報道。
兩個月前,該案由《南方周末》率先披露,並引發各路媒體深入報道,揭開了民間高利貸黑幕和暴力催債黑幕。相關報道中,除了當事人,法庭判決書也成為重要信息來源,而一個名為“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以下簡稱“文書網”)的網站更是被反覆提及。顯然,這是一個能為記者提供大量有用信息的官方網站(.gov結尾)。
法院判決書作為新聞信源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可以檢索到與涉事人吳學占債務相關的判決書
四川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封面新聞(thecover.cn)的調查報道《起底“辱母案”借錢方 涉及多起民間借貸案 已有10餘人被抓》,就從其在文書網上檢索到的一則“(2014)冠民初字第1533號”債務糾紛判決書講起,並結合調查走訪,力圖還原案件借錢方吳學占及其會計趙榮榮在山東省冠縣是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存在。為了進一步確認趙榮榮的身份,記者檢索到了另一份編號為“(2013)冠民初字第1554號”判決書,其中記錄了趙的出生日期。記者還發現,雖然該判決書屬於另一債務糾紛案,但涉案利息標準則與“辱母傷人案”一致,這也就確認了“高標準”月息存在於當地的事實。可見,通過檢索法院裁判文書,記者可以進一步還原事實。
同樣是還原事實,第一財經題為《“辱母傷人案”揭地下金融鏈:月息一分收十分放,年息120%》則從借貸方蘇銀霞入手,檢索到了她過去的三起債務糾判決書:案件分別發生在2013年5月16日,2016年1月22日及2016年10月28日。第一財經並未止步於此,而是進一步延伸到了種下禍根的高利貸現象:
“第一財經記者通過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近三年來由高利貸引發的各類刑事案件超400件,涉及罪名達十多個,非法拘禁罪頻現。而400餘起案件中不乏追討高利貸最終引發致人傷亡的極端事件。”
記者還分析了高利貸相關案件中的罪名,發現“開設賭場罪及非法拘禁罪成為由高利貸引發的數量最大的兩個罪名。其中,開設賭場罪98例(2014年41例、2015年24例、2016年33例),非法拘禁罪108例(2014年43例、2015年24例、2016年41例)。”其後又進一步提到引發的命案有四例,合共造成四人死亡,並引述具體案情,呈現出高利貸背後的種種暴力現象。這說明記者通過判決書不僅能還原具體案件相關的事實,還能在深度報道中呈現事實背後的社會生態。
由此可見,中國裁判文書網對於當今記者,尤其是調查報道記者是一個相當有用的資源平台。那麼它又是個什麼性質的網站?我們可以在上面查到哪些資料呢?
裁判文書網都有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在2016年8月30日就裁判文書公開召開新聞發布會。據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治委員劉學文介紹,中國裁判文書網是“全國法院統一、權威的裁判文書平台”,並於2013年7月1日正式開通,最高人民法院在該網站率先集中公布第一批裁判文書。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生效實施,同日起,各級地方法院也陸續將生效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截至2015年6月底,裁判文書公開工作已經覆蓋了全國所有法院、案件類型和辦案法官。
那麼,是否所有的法院判決文書都能在該網站上找到呢?作者搜索了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日期為2017年1月至3月當事人為“於歡”的刑事案件文書,並未找到據媒體報道在2月27日宣判的“辱母傷人案”判決書。而《中國青年報》和第一財經等媒體引述的編號為“(2016)魯15刑初33號”判決書也只在相關報道網頁上看見其照片,顯然不是取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看來,法院方面並未將該判決書上傳。
根據2016年7月25日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不在互聯網公布的情形包括五種:1)涉及國家機密的;2)未成年人犯罪的;3)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3)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辱母傷人案”可能屬於第五種情形,也有可能尚未被法院發布。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本(Benjamin L. Liebman)5月9日在香港大學分享其關於河南省法院網上公開判決文書的初步研究成果。
那麼公開的裁判文書究竟佔多大比例呢?目前並無官方說法,不過這倒是引起了國際學者的興趣。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本(Benjamin L. Liebman)對河南省各級法院公開的文書通過計算機程序進行統計分析。據他今年5月9日在香港大學披露的初步結果,審理中的文書平均有41%會被公布在網上,各法院間的差別極大,公布率從15%到83%不等。一般而言,法庭調解的案子不會在網上公布,而2014年的數據顯示調解案子大約佔民事訴訟的四分之一。
雖然那些屬於“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的判決文書無法在法院官方網站得到,但情況並不悲觀。一方面,跑政法口的記者仍然可以繼續通過傳統渠道獲得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面,已經上網的海量文書(截至5月23日,網站顯示文書總量已經超過2921萬篇,當天新增的文書就超過4萬篇)及其強大的檢索功能仍然為記者和各類研究人員打開了一座信息寶庫。
除了在前面提及的封面新聞和第一財經利用網上裁判文書深挖“辱母傷人案”案情和社會背景之外,各媒體和記者們相繼嘗試將裁判文書網的資源應用於不同類型的深度報道之中,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商業糾紛
新京報5月23日題為《好時35億收購金絲猴麻煩纏身 遭前員工及經銷商聯名維權》的報道,講述了美國巧克力製造商好時(Hershey’s)全資子公司收購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後遺留下的陣痛。述及金絲猴食品有限公司與經銷商之間的糾紛,記者通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2015年5月開始“已申請凍結財產、已判決、已撤訴的案件多達40餘起,案件標的從25萬元到360萬元不等。”
大案後續
新京報5月19日的長篇調查報道《劉漢“遺產”》,則追蹤因涉及多宗命案的四川富商劉漢在2015年2月9日被執行死刑後,其漢龍集團資產的後續處理狀況。為核實該集團的現狀,記者多次使用裁判文書網進行檢索,比如“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取的一份發佈於2016年3月的裁定書顯示,漢龍集團處於停止經營狀態。”另外,記者也從判決中發現漢龍集團旗下公司與各銀行及其它商業夥伴之間的債務和糾紛。
反腐報道
《法制晚報》微信公眾號觀海解局則通過整理判決文書,在5月1日推出了題為《從判決書看 哪只大老虎會先刑滿出獄?》的文章。文章發現,十八大以來共有70隻“大老虎”領刑,刑期最早結束的是獲刑五年的前湖南省政協副主席童名謙,刑滿日期是2018年12月31日。
澎湃5月3日題為《鐵嶺市落馬公安局長谷鳳傑患嚴重疾病,暫予監外執行一年》的報道中,記者更是通過裁判文書網發現了這一新聞:已經落馬六年並在獄中服刑的遼寧省鐵嶺市原副市谷鳳傑因患有嚴重疾病,被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准許暫予監外執行一年。
從上述案例可見,中國裁判文書網是記者開展調查報道的重要線索來源,也為揭示社會現象的提供了大量事實。如何用好用足內地這一公開的官方信源,還有待記者們繼續發掘。
編輯/Ivan 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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