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路透社新聞研究所發布《全球性的團隊合作:調查新聞領域合作形式的興起》研究報告。上篇中我們介紹了報告第四章,由法國記者梳理的合作調查報道的歷史發展脈絡。本篇將摘選編譯第三章《新方法、新技能、新位置?跨境合作報道團隊中的統籌編輯》,探討跨境合作報道項目中“統籌編輯”(Editorial Coordinator)的角色。

來源/Brigitte Alfter個人博客:alfter.dk
第三章作者Brigitte Alfter,駐哥本哈根的自由記者,現任Journalismfund.eu的執行主編。Journalismfund.eu是一個致力於支持歐洲地區獨立和深度報道發展的非營利機構,Alfter長期關注研究跨境合作報道,曾於2004年組建了自己的特別團隊(並活躍至2012年),也曾深入接觸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成員做內部觀察。
在為路透社撰寫的報告中,Alfter選定了五支跨境報道團隊中的六位統籌編輯作專訪,着重討論跨境合作的實際操作問題,並將問題置於特定語境去分析,以更好理解跨境報道團隊中每個記者個人的角色、團隊或合作網絡的運作,以及這些網絡的結構。
報告開篇,Alfter首先對“跨境報道”這一概念提出明確定義,即所謂跨境合作報道,需包括以下四個特點:
(1)參與報道的記者或團隊來自不同國家;
(2)合作報道的主題或故事一致;
(3)報道過程中會整合資料、相互交叉核實、並且最終合併各自的發現;
(4)各自做好事實核查,並根據各國、地區或某個特定目標對象的語境做調整,再發布相關發現。
Alfter的研究主要圍繞以下幾個問題進行:
(1)如何組建跨境合作報道團隊
(2)如何決策和架構跨境合作報道網絡
(3)統籌編輯的角色和任務
(4)如何處理文化背景、國籍和專業上的差異
(5)有何公認的統籌所需能力
由於篇幅限制,本文將簡單介紹Alfter在前三個問題上的發現。
Alfter研究的五支團隊分別是: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ICIJ),歐洲調查合作計劃(European Investigative Collaborations/EIC),調查歐洲(Investigate Europe/IE),荷蘭媒體De Correspondent的“Security for Sale”調查小組和瑞士《新蘇黎世報》主導的“Migrants Files”報道團隊。
前兩者均為較大型且成員較為固定的合作調查網絡,後三者則是因具體項目組建的跨境合作報道團隊。在受訪對象中,除了ICIJ執行主編外,其他均為歐洲人,其中有全職或因項目而委任的統籌編輯,也有報道和統籌兩手抓的團隊成員。
如何組建跨境報道團隊
在其建立初期,ICIJ組建的是一個記者網絡,成員大部分拿過新聞獎學金,或是自詡為有遠見者。在大概十年後,ICIJ開始吸納更年輕一代中,“對發掘自己國家裡的好故事和對新聞業的承諾抱有強烈渴望”、以及“更適應團隊協作”的人。
目前,ICIJ已建立一個較為成熟的成員網絡。在邀請新聞機構加入他們之前,ICIJ會做一點小小的調查,包括該機構做過的報道,考察他們是否是好的團隊協作者,是否擅長解決問題,是否容易溝通等。
通常,ICIJ邀請新的合作夥伴是為了滿足某項調查在(比如說)特定國家方面的需求。對邀請對象的考慮標準之一,是在特定國家中,記者所屬媒體機構是否足夠多元從而能保證做出好的報道,比如說是否具備多樣化平台。
對羅馬尼亞調查記者Stefan Candea和德國的《明鏡周刊》建立的EIC網絡而言,信任是考慮團隊組建問題的“關鍵詞”。Candea強調,這種“信任”還應是建立於具體的個人,而非媒體機構上的。
Investigate Europe緣起德國、希臘和葡萄牙之間的歐洲危機報道計劃,目前希冀發展為一個永久的網絡,以調查複雜而關鍵性的歐洲議題。統籌編輯Elisa Simantke表示,IE在選擇成員時主要考慮地理位置因素,以及潛在成員對總體目標的認同與承諾。
荷蘭媒體De Correspondent建立的“Security for Sale”項目特別調查小組中,地理位置同樣是個重要原因。
跨境合作報道網絡如何做決策
Alfter在報告中指出,一個合作調查報道團隊的決策策略與團隊的結構和大小緊密相連。有關內容素材、項目發表時間、團隊組成這些問題上的關鍵決定是重點考察內容。
所有受
訪團隊都表示會在上述問題上與統籌編輯商量。此外,數個團隊也提到,“項目發起者”,也即最初提出報道想法或是報道素材所有者,在決策上有特殊地位。
所有受訪團隊都會與每個團隊成員分享全部信息,不論國籍或語言差異。
所有受訪團隊也都提到,在正式調查開始前,他們會組織一個面對面會議來做總體的調查安排和決定。而初次會議之後的見面頻率有所不同。ICIJ、EIC、IE這三個固定的大型調查團隊會每周進行電話會議,每三到四個月還會組織一次面談。小型團隊對統籌的需求則通常與其工作量相關。並且,在一般問題上,小型團隊的成員在口頭上達成一致即可。大型團隊則需要更明確的協議,比如EIC的初始成員就起草了一份有關工作流程的文件,並由所有成員通過。
ICIJ是Alfter本次研究中最大的一個合作網絡。從2016年起,ICIJ脫離公共誠信中心(Center for Public Integrity),成為一個獨立的非營利機構。迄今為止,ICIJ與覆蓋超過100個國家的80多個媒體機構建立合作。在ICIJ,項目統籌並非某個個人而是其核心小組的任務。團隊中設置數據編輯和地區統籌編輯(Regional Coordinator),各自負有相應責任。核心小組在如發布時間、團隊、合作夥伴以及內部合作規則這些一般問題上作出決定。只要不影響“獨立報道”,各媒體合作夥伴或記者在報道上有相當的自主權。
EIC有一個兼職的統籌編輯。組織採取民主決策方式,每個成員都有一票,因此偶爾會在某些問題上陷入冗長的討論。一般在遇到僵局時,決策權會落於統籌編輯以及某個特定想法或線索所有者手上。
由九名記者組成的Investigate Europe團隊,採用的是集體決策的方式。他們每周約談兩次,一次討論調查中的具體問題,另一次關注一般工作事項。在一些小問題,如委派攝影師的費用上,負責通知團隊的統籌者可以自行決定並安排任務。
剩下的兩個合作調查小組成員之間的聯繫不及上述三者頻繁,但統籌者和各自團隊都有頻繁的雙向溝通。此外,Migrants Files小組每月開一次會,Security for Sale團隊則會通過每周新聞簡報來溝通調查進度。
統籌編輯的角色與任務
確定了合作團隊的整體結構和工作流程,統籌編輯還有哪些任務,該如何理解自身角色?
EIC的Candea認為,統籌編輯總是在統籌和領導兩個角色間不斷切換。當出現爭議、不同的意見時,她需要給團隊展示有哪些可行解決方案,有何優劣,然後讓團隊做決定。
“這可以說是個編輯角色,但同時又不僅僅是編輯角色;是記者,同時也不僅僅是記者。”ICIJ副總監Marina Walker這樣認為。
對於統籌編輯的任務,受訪者的描述大同小異,概括起來有:
- 召集和為面對面的會議做準備;
- 準備與主持常規視頻會議;
- 通過內部新聞簡報與團隊分享信息;
- 與技術與管理人員(包括籌集資金的同事)保持聯繫;
- 處理法律和事實核查問題;
- 在會議前負責準備討論的資料,並協調會後的任務跟進;
- 為每個項目準備後期評估;
- 跟進項目的外部平台傳播,如博客、網站、社交媒體,翻譯,信息圖等;
- 帶領的團隊參加地區性會議等。
新聞倫理和法律問題也是統籌編輯任務清單上的重要內容。為團隊提供總體指引、為不同案例中的問題想辦法,如隱藏相機的使用、事實核查、如何與信源對質等問題,甚至細緻到對質的時機,以及外來資金的來源和透明度等,都可能需要統籌編輯的意見。所有受訪者都表示曾遇到過法律問題,並且他們需要再和團隊做好協調,並確保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編譯/梁思然
編輯/Ivan 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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