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雪,原《華商報》首席記者、評論部主任,財新傳媒調查記者,現為獨立媒體人。代表作包括黃碟事件報道、“星火案”系列訪談、中國律師系列訪談等。
二十年前,出身法律專業的江雪想做關乎公共利益的工作。因偶然看到一句“我的透明的《華商報》”,她轉行做了新聞,“做一份讓民眾喜歡的報紙”。
回憶起自己的記者生涯,江雪認為2003年具有啟蒙意義。剛入行時,她對業務的理解還是“信息採集員”, 2003年的孫志剛案報道、SARS 報道、“黃碟事件”報道重塑了她的認知,“做一個記者其實是可以和這個國家的脈搏同頻共振的”。
2015年,江雪脫離機構,成為一名獨立記錄者。她開始關注自己真正感興趣的議題,記錄宏大事件中小人物的故事。在她看來,記者不僅是職業,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每個時代遇到很多的挫折,大家行動着會有一種無力感,但是對個體來說,對抗無力就是你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本文原刊於由四川大學《常識》雜誌(微信公眾號:changshibkt),記者王伊文、徐暢,編輯張穎鈺。全球深度報道網經授權轉載。
“我的透明的華商報”
Q:你本科是學法律的,為什麼後來去了《華商報》工作?
A:我畢業後本來是在國有企業做法務,當時我父親希望我回到家鄉,做一些更安穩的工作,但我希望做的事情是跟公共利益有關聯的。那時候不得已去做法務,但是知道自己肯定不會在這個地方久留。
我想着不行就讀一個中文研究生,因為喜歡寫作,上大學之前就想讀文學。讀研究生需要報名嘛,我騎自行車路過,正好看到報社在招人。那時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他們的廣告,他們做了一個街邊廣告,放在大的玻璃裡面,叫“我的透明的華商報”。
我第一次意識到,噢,報紙可以是透明的。96年、97年那時,市場化媒體都在發展,他們都有這種意識,做一份讓民眾喜歡的報紙。那時候我對媒體的功能都沒有什麼認知,反正知道報紙上肯定可以寫作啦,然後就去應聘,很順利地就去那了。
Q:你不是科班出身的,當時轉做媒體會不會有一些困難?
A:我倒覺得做記者不需要科班出身,學法律還挺好。其實我後來回望的時候,我覺得做記者最重要的素質還是問題意識。一開始當然沒有那麼多問題意識,只是記錄事件和現場。但是慢慢地,當你想做一個好記者的時候,就要有問題意識。重要的是你在一個領域要建構起大體的框架。
我最開始是在社會新聞部,這種其實是最鍛煉記者的,因為你要跑很多突發新聞的現場,這個過程也會鍛煉寫作,你要寫消息,還要滿足新聞五個w的要素。
Q:那時報紙的運作模式是怎樣的?
A:這要講到1990年代的中國報業市場化改革,一批報紙應運而生,發展到2000年,各地都有一份比較強勢的都市報。國家不給它們撥款,報紙要自己養活自己,必須要有公信力,才會換來廣告,換來訂戶。也是在那個時候,很多這樣市場化的媒體發展起來,我所在的這份報紙是其中之一。
《華商報》很快成為當地最強勢的報紙,一直佔據後來十多年的市場。當時這份報紙的宗旨是,提供真實的新聞與信息,把普通人生活中的問題放在重點位置。
那時候的報紙都有跟讀者互動,每一家報紙都設置熱線電話,讀者可以提供新聞信息,線索一經採用都有獎勵,一條新聞線索最少獎勵五十塊錢,在當時還是比較多的嘛。如果有好的新聞線索,還有千元獎勵。
所以我所在的報紙,大概一年多就發行到了四五十萬的份額,成幾何倍數增長。那一撥市場化媒體都有野蠻生長的經歷,因為公眾還是有信息的需求,只不過以前沒有載體或管道,這種報紙出來以後很快形成比較暴利的盈利模式。有了錢以後他們慢慢建立記者隊伍,也會投入到深度報道等給他們增加公信力的形式。
“記者可以和這個國家的脈搏同頻共振”
Q:你之前說記者就是“信息採集員”,後來你對記者的職業認知發生了什麼變化?
A:剛開始做記者,其實就是信息的採集員,但是天天去做信息的採集員,你會不滿足嘛。見過那麼多悲慘的事情,背後可能是社會機制的問題,當然這中間有個啟蒙的過程。2003年對很多在今天還關注公民社會的人都是非常有轉折意義的一年,比如說孫志剛事件的報道、SARS報道等等。
那時候我做了“黃碟事件”的報道,我是學法律的,我就從中發現公權和私權邊界的問題。這個事情其實是警察權被濫用,警察權代表公權,個人權利其實是私權。從法學的高度就是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行政機關要做什麼事,必須要有法律的授權,要通過行政、立法相關的程序。對私權來說,就是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只要法律沒有禁止我做的就有權利去做。
Q:說到“黃碟事件”,你後來做了《死囚槍決前4分鐘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槍下救人》,這也是一篇和法律有關的報道。
A:這個事件也是有意義的,它涉及到死刑,後來從事件本身延伸到死刑複核權。死刑複核權有一個收回最高法院的過程,最初死刑的複核權下放到省一級法院,後來北大的陳興良教授專門寫過《中國死刑檢討》,就是用我那個案例做分析的。這些對我來說都是一些很早期的跟法律相關的一些新聞,我覺得還是起到了一定社會意義。它可能不是什麼很成熟的新聞作品,也很粗糙,但還是起到了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
那是一個草莽的時代,我們都沒有什麼特彆強的新聞專業主義的訓練,是帶一種樸素的人道主義思想。做記者有時候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正義的角色,想讓你的報道幫助別人解決問題,那時候有一段時間就會老被自己感動啊,認為自己做的事還蠻有意義的。那個階段慢慢過去之後會冷靜下來,有了問題的意識,你會更成熟一點。
Q:2008年汶川地震時你也去了災區採訪,做災難報道和平時的常規操作有什麼不同之處嗎?
A:我是五月十七號去的。那個災難太大了,十七號很多地方救援還是沒有結束,還在找倖存者。我當時先到了青川、綿陽,然後又到了映秀那邊。後來也有同行借這個機會,來寫中國媒體記者應對災難報道經驗的缺乏,那麼大災難發生的時候,媒體人也是懵的。你到現場會發現到處都慘不忍睹,有的記者就直接說受不了,不能再做採訪,會覺得你在採訪是一件殘忍的事情。
當時到了現場之後,我注意到一個志願者的點,那一年也被稱為志願者元年,上百萬志願者從全國各地過去,這也是公民社會很重要的部分。我記得我當時看到了很多個這樣的場景,每個地方都有全國各地的志願者來幫着分發物資。
2014年魯甸地震我也去了,發現跟之前就不太一樣了,所有的志願者都是安營紮寨在一個大院子里,會有為大家共同服務的NGO在現場工作。
有雲南的公益人說,魯甸地震的很多志願者機構都是汶川地震之後成立的。汶川地震的時候志願者都是自發的,很多人都是在飛機上發現彼此,大家比較隨機地搭配。但魯甸地震的時候,他們去之前就形成組織了,他們會在網上聯絡,彼此已經形成了一個志願者的系統。這也是一個社會的進步,我們有了互聯網,互聯網幫助我們把群體連接起來,然後進行社會事務的建設。
Q:這些經歷給你帶來了什麼改變?
A:不再像過去一樣只是一個採集信息的人。你會慢慢地、隱約地感覺到,做一個記者其實是可以和這個國家的脈搏同頻共振的,這個國家在進步,媒體人在中間扮演角色。作為一個記者,如果努力的話,你也可以發揮你的作用。那個時候慢慢會有一種自覺感,會有一種自豪感,覺得做這種事有更高的價值和意義。

江雪在採訪翻譯家田保榮,左二為江雪(攝影:王天定)
轉做獨立記錄者:自由是一種生活方式
Q:2015年你離開機構媒體,轉做獨立記錄者,做出這樣的選擇會有什麼顧慮嗎?
A:其實當時我想着最多三年為期。我之前做媒體有點積蓄,其實也沒有多少,只不過是說沒有經費的支持,能暫時過渡一段時間。作為獨立記錄者,跟讀者有比較密切的聯繫的話,還是會有讀者願意去為你打賞,支持你的。我覺得我就是一個獨立記錄者,來自民間,接受民間的支持是正常的。
Q:你的這種獨立意識和小時候的經歷有關嗎?
A:可能有很小的影響。當我有獨立思考的意識之後,我比較嚮往自由,對自己相信的東西就要去實踐,我就會把它作為一個我的生活方式來實行,我可以讓自己活得盡量像一個自由的人。
Q:如果受訪者因為你不是機構媒體記者而對您缺乏信任,如何說服對方接受採訪呢?
A:他們知道之前我寫的一些東西,會對我有信任。他們知道我是關注他們這個故事,我也會寫得很有人情,會有“人”,會盡量去記錄下他們的故事。其實你之前寫的東西都會成為你形象的一部分。
Q:成為獨立記者前,做報道更關注事件本身?
A:之前還是關注故事本身,後來更多還是從故事的角度去講。很多故事我還是從人物來切入,都是敘述人的。我覺得和大的歷史的宏大敘事比起來,人的故事還是很讓人印象深刻,能夠引起人的共鳴。
Q:你寫的《九一五西安之痛》,講了重傷者李建利的故事,中間有很多他生活的細節,這些細節是怎麼獲取的?
A:主要就是跟他聊,他給我拿來一些照片,從中也可以推理出一些信息。因為細節就是作為一個有心人會去追問的。比如說我記得他弟弟說:“前幾天有人要給我一個日本的什麼東西,我都不敢用,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幫人會衝進家裡,說我用日本的一個什麼東西。”
Q:您還關注了一些民間藝術家,為什麼會關注到這個群體?
A:這些其實是他們有一幫藝術家到西安去折騰,有三百多個出租車司機在西安美術館去看片子。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個藝術家告訴我,他的作品並不是拍了這個片子,而是這三百多個出租車司機,第一次來到美術館,實現了一次聚集。他們從來也沒有見過面,從來沒有進過美術館。美術館是一個公共空間。但公共空間沒有發揮它的公共作用,藝術家為他們拍了一個紀錄片,並把他們聚集到公共空間去記錄,藝術家認為他作品最大的價值在這裡。
我覺得這打破了我們觀察的一些思維障礙,他會拐個彎,留一點東西在那裡。藝術家們成了一個事實的挖掘者,但他們的方式會很含蓄,我覺得藝術的方式也可以是成為一種補充,在今天,各種領域方式方法的探索都挺可貴的,能夠引導對公共領域的關注都挺重要的。
Q:看你三年來的新年獻詞,感覺你並不樂觀?
A:我倒不覺得,我每次都是在悲觀中還有一點點希望的。柔弱的生命的東西,慢慢它會長得像小草一樣,不死的話它會長大。因為我覺得每個時代遇到很多的挫折,大家行動着會有一種無力感,但是對個體來說,對抗無力就是做你當下該做的事。
Q:如果要做一個獨立記者,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基礎?
A:我覺得還是要有非常豐富的非獨立記者時候的經驗:要有人脈,便於你找到你想要找的一些人;你要積累一定的口碑,別人會對你比較信任。比如說覺得我還是一個比較靠譜的人,可能我不是一個多麼好的寫作者,但同行也都知道我不是一個夸夸其談的人,事實上我在轉發朋友圈、轉發消息的時候都會有一個核查,這些東西是長期的積累,會讓別人對你多一些信任吧。

江雪採訪“星火”見證者顧雁、向冰鑒兩位先生。(江雪提供)
直面最重要的問題
Q:你之前提到,新聞學院的教育其實是與現實脫節的,是什麼時候有這種感覺?
A:我有一次到到高校跟學生交流,發現他們在討論“異地監督”的問題,他們說異地監督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其實哪有什麼異地監督啊,媒體的報道也許只在本地發行,但當這個事件形成全國的影響的時候,讀者也會關注外地事件,這裡面也是有公共利益在的。
但那一次討論這個事的時候,可能學院想當然地認為異地監督是不同省份權力之間的一種鬥爭。
新聞學院往往停留在概念,我們的問題是能不能報道出來,而新聞學院還在討論得失的問題。當然不能說不討論得失,只是當生產出的東西越來越稀缺的時候,你應該討論的問題的本質,但他會去從一些細枝末節追問,這些可能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Q:談到新聞學界與業界的問題,前不久,公眾號“呦呦鹿鳴”發布了《甘柴劣火》一文,這篇文章使用的“綜述”寫稿方式引起爭議,學界和業界都有討論,不知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A:我覺得還是有洗稿的嫌疑,不管怎麼樣,你沒有獲得第一手採集的信息,你沒有經過足夠清晰地標註。當然他現在也迎合了網絡閱讀的口味,但是在這一篇文章引用的大量事實都是來自人家第一手的調查。如果援引得當的話,不至於被指責說有洗稿的嫌疑。
Q:這次爭議也引發了另外一個問題,傳統的調查報道比較嚴謹,但可能在可讀性上有所欠缺,這種矛盾怎麼調和?
A:我不認為調查報道要寫成“爆款”那樣。調查報道還是要經過傳統流程,信息核查,剋制敘述,註定沒法跟現在的新聞閱讀習慣下那些爆款文章相比。搞成那樣其實會損害調查報道的嚴肅性,對真正想獲取信息的人,會影響他對信息的信任度,影響媒體的公信力。調查報道不會刻意迎合讀者,但是今天的互聯網時代,大眾是喜歡那種加一些調侃式的,或者網絡語言等等的東西。
Q:近年來非虛構寫作比較流行,這類新聞作品通常比較注重可讀性,想問一下你對非虛構寫作是怎麼看的?
A: 現在非虛構寫作把玩文字搞得很精緻,會自我感覺很良好。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樣,它的本質是你沒有去關注最重要的問題。反正我沒有那樣對文字的迷戀。經過正統的新聞訓練或者做調查報道出身的人其實不是很願意做非虛構。現在很多人很迷戀非虛構寫作那些東西,我覺得太矯情。之前《驚惶龐麥郎》那篇文章大家都很批評,它放大一些無意義的細節,帶着一種惡意。你把一個小人物的那種尷尬的生活的情節放大,說他的頭皮屑等等,有什麼意義?那裡面有很刻薄的東西,我不太喜歡那些東西。
Q:平常會看一些非虛構寫作的作品嗎?
A:其實是不太看的,當然有時候會覺得“哎呀有人寫的特別好讓我去看一下,看他的風格有沒有可以借鑒的地方”,有的人確實文字是很精緻啊。文字好了也是好事情,但是如果光去求文字就沒什麼意思。我還是覺得在這個時代就關注真問題吧,有更重要的東西在那裡,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誠實一點,勇敢一點,直面這種最重要的問題。
我現在覺得非虛構寫作是一把虛火,把它搞得很神秘很高大上一樣,其實沒有什麼。可能非虛構寫作更願意關注人性的黑暗面。人性的黑暗面永恆存在,但這個時代的人性不一定就比別的時代黑暗很多。
(陳建佳、黃重重、邊韻、江紫涵、沙莎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