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刊出前,三個必須要做的核查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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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Checking bulletproof image

插畫: Marcelle Louw for GIJN

要使你的報道無懈可擊,需要的不僅僅是把事實說清楚,而是從一開始就採取一絲不苟的態度對新聞事實進行核查。

下面你會看到一個包含三個檢查項的核查系統,它是由我們在瑞典國家公共廣播公司(SVT)的從2004年開始的電視調查節目 Uppdrag Granskning(《調查》)中開發和使用的。多年來,《調查》節目獲得了許多國際獎項,它涉及到的主題包括跨國賄賂、有組織犯罪、天主教會和聯合國的醜聞。一路走來,我們的團隊學習到如何避免將事實弄錯,並確保我們的故事在發表前——而不是發表後——才會受到質疑。

希望這些經驗能夠給到你一些啟發。

圖: Unsplash / Canva

三個檢查項

為什麼要有這些檢查項?這似乎是不必要的官僚主義,但如果不把這個過程正規化,就有些必要的步驟可能就有遺漏的風險。鑒於它所帶來的好處,付出這些是合理的。你可能只用幾個小時,進行一次事實核查會議。這對於小型新聞編輯室、調查記者或自由職業者來說都不是難事。

在文章發布後,你的回報將是心靈的平靜。

第一個檢查項:啟動會議

在對選題進行預先調研後,記者要準備接受以下幾個挑戰:報道的中心假設——你要去調查的內容和原因——是否能成立?有沒有什麼可以推翻這個假設?這是選題啟動會議上的核心問題,你要在這裡決定這個選題是否值得繼續。

由於記者傾向於忽視對立面,因此需要有人不斷提出反對意見進行挑戰——這個人也常被稱為“魔鬼代言人”。它可以是一個編輯或一個願意挑戰同事的記者。這個人應該有充分的準備,他/她將是對文章進行質量管控的重要角色。

總是提出挑戰性的問題可能會導致緊張的時刻,但最終每個人都會明白這些都是出於好意。

明確責任是會議上另一個重要的議題。為如何和何時聯繫調查對象制定明確的計劃。一般的規則是儘可能快地去做這些事,這樣做的原因之一是可以更快明確這個選題可不可以做,另一個原因是為了公平。

第二個檢查項:中期會議

在初稿完成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一次中期會議,本次會議的目的是討論稿件質量的問題。仍有時間對稿件進行重大修改。

你可以問如下幾個問題:

  • 結論:你的假設能否被證實,或者是否需要調整?你的發現能否以任何方式被質疑或反駁?其他的解釋能否全部排除?
  • 當事人責任:我們是不是在調查中儘可能地公平?當事人有沒有其他可以開脫的理由?
  • 大局:是否有什麼遺漏,或者有什麼地方感覺不對勁?我們是否把事情描繪得過於黑白分明?

你可以描述出事實但並沒有呈現真相。很不幸,記者常常會表現出確認性偏見,傾向於選用能夠證實自己假設的事實,而忽視了矛盾的事實。其導致的結果,可能是關鍵事實缺失和有嚴重誤導的調查。

只有記者能對報道中的事實選擇有完全的洞察力。在進行報道的過程中,你需要誠實回答以下的問題:

  • 有沒有一些會改變總體情況的其他事實存在?
  • 如果公眾知道我們遺漏了某些事實,他們會不會感到失望?
  • 我們現在選擇的這些事實,能不能讓我們的公信力不受到質疑?

還有兩個需要檢查的項目:

  • 信源:他們是否值得信賴?我們是否做足了背景調查,問了那些必要問的問題?
  • 專家:他們有代表性嗎?我們能否確保他們是值得信賴的?
第三個檢查項:事實核查

在我們進行逐條事實核查之前,我們需要調查對象對指控作出回應。這個人通常比其他任何人(包括記者本人)都會更了解哪裡有錯誤。

即使你想發表的是壞消息,你和調查對象可能至少會有點共識:如果要發表,事實應該是正確的。即使參與調查的人拒絕接受你的採訪,當你聯繫他們時,也是讓他們對事實作出回應的好機會。

你需要向調查對象提供有關指控的詳細信息。在某些情況下,甚至要告知他們你所使用的措辭,但千萬不要透露任何可能導致信源泄露的細節。

與“真正的專家”——報道的當事人進行事實核查,還有一些其他好處:你會獲得檢查他們解釋的時間,並可能得到新的信息來填補報道中的漏洞。而且,在發表前回應當然比發表後回應要好得多。

當然,在很多情況下你不能使用這種透明的方法。例如,在與暴力團體打交道的時候,需要使用其他的方法,正如 GIJN 的文章《如何尋求受訪對象回應》中所述。然而,即使要與危險人物打交道,對於準確性和公平的需求也不能減少。相反,它可能更加重要。

現在來一步一步來看看要怎麼做。

這個原則很簡單。報道中的每一條可核實的信息都應追溯到一個來源。這種事實核查的方法,要求在文章刊出前有足夠的準備時間,也要讓嚴格的“魔鬼代言人”處於核心地位。

為了使這一過程快速而有效,信源出處應該是現成的。你可以在每個章節的末尾附上腳註或鏈接,這樣就可以很容易地追蹤到原始文件。

事實核查要求全神貫注,但在漫長的一天中很難時刻保持清醒。因此,明智的做法是,從最核心、最棘手的問題開始。報道中總有一些東西是可以被質疑的,所以在被細節沖昏頭腦之前,你需要把注意力放在核心的東西上。

不要忘記問:所有的結論都是有根據的嗎?有些結論可能過於尖銳,有些結論可能也需要被軟化。

如果故事很複雜,在事實核查開始前,記者應該交出研究材料,並解釋結論是如何得出的。有時候,這一步可能會很困難。例如,調查結果可能是基於複雜的研究文件,如大數據集或財務報告中的數字。

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一些會議,也許可以邀請一位外部專家參加。如果需要的話,你可以向外界尋求公益性的幫助,以仔細檢查事實或調查方法。

圖片: Unsplash

你還可以問這些問題:

  • 你的報道是否公平,是否會涉及到一些可以被反駁的點?
  • 你是否對所有的指控做出了相應的回答?如果有必要,可以對整個採訪記錄進行檢查。
  • 關於被調查對象的所有負面細節是否都必要?你是否對減輕對方責任的事實持開放態度?

在進行逐行編輯時,必須檢查所有的事實,即使是那些看似不會出錯的事實。最輕微的錯誤都可能被那些想詆毀你的人利用。你自己說“我知道這是真的”並不能成為例外的理由。

最後,重新檢查姓名、頭銜、日期、數字和其他一切可以核實的東西,包括受訪者說的話——如果他/她是錯誤的,你應該要知道。

10條事實核查小貼士

  1. 使用原始資料。當有可能得到第一手資料時,就不要找其他二手或替代性材料。
  2. 引述前先進行檢查。不要總依賴其他媒體發表的文章,無論它們看起來多麼可信。
  3. 對數字要精確。應該遠離誇大的誘惑。例如,如果有12人受到影響,你應該報道這個數字(一個事實),而不是說“許多”(一個模糊的估計)。
  4. 與受害者保持距離。不管你有多相信受害者,都不要把他們說的話當作事實本身,除非你可以核實。例如,將“他什麼都不記得”(難以核實)與“他說他什麼都不記得”(他的陳述是一個事實)進行比較。
  5. 避免難以證明的價值判斷。將結論延伸會造成不必要的問題。例如,如果你的結論是僱主“無視安全規則”,你必須證明他們是故意的。但如果你說僱主“沒有遵守安全規則”就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6. 對不足之處要透明。你應該和讀者坦白你不知道的東西。謹防那些你無法證明的東西的誘惑。透明度能加強你的信譽,尤其是當你對這些不足持開放態度時。
  7. 隱去識別信息。圖形、照片和視頻材料應去除不必要的私人信息,例如文件上的姓名和其他細節、車牌、街道號碼和信箱上的名字。
  8. 進行逐條分析。照片是真的還是假的?照片在事實核查中經常被忽視,因為它們不在文本之中。然而,谷歌圖片、臉書和其他平台讓人們很容易找到圖片——有時太容易了。必要時,使用圖片反向搜索和其他工具來檢查來源。(關於這個話題的更多內容,請閱讀 GIJN 的《4個小工具,幫你快速核查圖片真偽》)。
  9. 以自我檢視結束。是否仍有東西在困擾你?是否還有些疑慮?那麼,請你說出來吧,因為這是最後的機會了。
  10. 確保刊出版本中所有修訂都落實了。文本中的所有變化都要修訂完成,例如姓名和拼寫的更正等,這些例行工作是必要的。

在這個過程中,你會不可避免地會發現一些錯誤,這些錯誤可能會嚴重損害了報道的可信度和你自己作為調查記者的可信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導致對被調查對象的無理傷害。

通過逐條編輯,你會得到直接的回報——你不會因為擔心事實的錯誤,在半夜的冷汗中醒來。相反,你可以睡個好覺,因為你知道你已經做了你能做的事情,以盡量減少錯誤的風險。


Nils Hanson 是一位屢獲殊榮的自由調查編輯。直到2018年,他一直是《調查》的執行製片人。他有超過30年的經驗,報道過大約500項調查。在他領導的最後兩年里,《調查》贏得了十個國際獎項,他的調查新聞手冊在瑞典是記者的必讀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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